林笙歌醒来的时候,在医院,她的头还疼。
“妈妈,你醒了。”
“诺诺?”
看见林诺,林笙歌开心地一把抱住他。
“诺诺,你没事吧。妈妈不好,让你被抢走。”
她有点语无伦次。自林诺被司庭带走,她的神经一直绷紧。
昨夜得知司庭根本只是在耍弄她,根本没打算让她再见孩子,她情绪近乎崩溃。
现在失而复得,她颤抖地抱紧林诺,一遍一遍重复。
“妈妈再不会让人把你抢走,再不会……”
林诺乖巧地依偎在她怀里,像个小大人轻轻安抚林笙歌。
“妈妈,不要怕,我在这里。没有人能把我抢走的。”
他的妈妈受过很多的苦,视他如命。她那样瘦弱,却给了他全部的爱。
在他的事上,他的妈妈受不得一点刺激。
可是他那个自称为他爸爸的人,却偏偏用他伤害他妈妈。
林诺轻声细语哄着林笙歌,一直到她情绪安定,沉沉地睡过去。
然后他才床上下来,走出病房。
司庭站在那里,一大一小的两张脸,实在是太像了。
“你到底对我妈妈做了什么,让她受这么大刺激?”
林诺语气不好。
欺负他妈妈的人,他都不喜欢。
“臭小子,我说过不准这么带刺的对我说话。”
“你害得我妈妈都进医院了,我还要感激你不成。”
司庭气得磨牙,却拿林诺没办法。这个混小子根本不把他当爸爸。
从那天把他带回司家,这混小子就一直这样的态度。
先是和他吵架,说他不是他爸爸,还说他只有时爸爸一个爸爸;
在司家这两天,他没叫过他一声爸爸,也没给过他一个好面色。
早上知道他是带他来医院看他妈妈,他更是看他像仇人,说什么“我妈妈要有什么事,我不会放过你的”。
听听,这是儿子该对老子说的话么?
而林诺看着司庭也心生厌烦,这个混蛋男人那天强抢他,害得他妈妈光着脚追在后面跑,还摔倒了。
他求他让他停车,他却无情地不准他再看,强压他回司家,关着他不准他出去,让一堆人看管他。
现在更是把妈妈害得进医院。
这个男人,真的是太讨厌了。
林诺深呼吸一口气,除了初见司庭那天有过情绪波动,他很快就调整好自己。
他知道和司庭打交道要绝对的冷静。
“你知不知我妈妈有抑郁症,受不得刺激?可你还偏这样刺激她。”
司庭一怔,震惊地看着林诺。
昨天林笙歌那个癫狂样子让他觉得不对劲,所以他把她带医院检查。
可她当时晕过去,医生只说暂时检出她身体虚弱、营养不良。
“她有抑郁症……”
林诺失落地嘲笑:“你当然不会知道了。你根本就不关心我妈妈,你恨她,恨得亲自送她进监狱。”
“司少,就当我求你。我妈妈已经受过很多苦了,她还有病,你不要再为难我们了,放过我们吧。”
司庭稍微软一点的态度立即又恼怒起来:“放过?什么叫放过。我早和你说过了,你是我的儿子,我们司家的孩子,就该回司家。你所谓的妈不过是个杀人犯,你跟着她能有什么好?过那种苦巴巴的穷日子?乞讨流浪?你想不都用想。”
他司庭的儿子,哪有在外面吃苦的道理?司家的种,司家自己来养!
林诺眼神一暗:“你看,你们并不相爱,反而是彼此仇视的。你们在一起只会是不幸。可司少你知道吗,你口口声声以你是我爸爸自居,口口声声叫我妈妈杀人犯,你对着我用这么刻薄恶毒的语言说我的妈妈。”
“而我妈妈呢?这五年,就算她在监狱里,她给我的爱也没有少过半分。她再怎么弱小,也用她温暖的双手拥抱我。”
“最重要的是,直到我见到你,我才知道你们之间的仇恨,她也恨你入骨。可五年来,我妈妈从来没有在我面前说过你一句坏话。”
林诺的话狠狠地戳中了司庭,让他愣在原地。
小小的孩子,那双眼睛此时犀利而又凛冽瞪着他,满满的控诉。
他忽然间就觉得胸口钝痛。
孩子平静的控诉带着一股如针扎般的嘲讽深深刺激着他。
才短短两日,司庭已经知道他的亲儿子心智近妖,他已经不止一次被林诺这样成熟冷静的反击弄得哑口无言,或者怒火冲天。
无端的烦躁让司庭很想砸东西。
可是他是不可能放弃林诺这个儿子的。
“不管怎么样,你是我儿子这个事实不会改变。你就得留在我身边,留在司家。”
恶狠狠扔下这句话,司庭几乎是落荒而逃离开医院。
接下来的两日,他没出现在母子俩面前,给了他们独处的时间。
林笙歌要出院,被他强制拘禁在医院休养。
一大堆保镖将医院守得密不透风,母子俩没有任何逃走的可能。
林笙歌气得大骂:“告诉司庭那个王八蛋,我没病。我要出院。让他别假惺惺做这些,我不稀罕。”
司庭听保镖的汇报,气这个女人不识好歹。
又想到儿子也是这样对他,气得更是砸了东西。
心想明明是林笙歌罪有应得,他却一而再被这个女人影响。
一个害死安谧的杀人犯!她凭什么?
小说《情深不再许》第8章放过我们吧试读结束。
主角是司庭林笙歌的小说是《情深不再许》,它的作者是曲泽所编写的豪门虐情类小说,情节引人入胜,非常推荐。主要讲的是:一场惊天的复仇阴谋,下场是司庭亲手将林笙歌送入监狱,让他们林家家破人亡。五年后,林笙歌出狱复仇,司庭对她步步逼近,还抢走她的孩子。“林笙歌,你到死那一天都得给我赎罪……”再后来,司庭痛心悔不当初,而林笙歌眼里看他早已如无物,她对他情深不再许。...情深不再许推荐指数:★★★★,看了情深不再许试读章节,你有什么想法,欢迎告诉石竹阅读哟。